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推动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中国证监会、国家矿山安监局等十一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我国铜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铜原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力争国内铜矿资源量增长5%—10%,再生铜回收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不断提升,突破一批铜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关键工艺和高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能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铜产业优质企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实施方案》明确了资源保障、技术创新、结构调整、绿色智能转型等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强化国内原料保障基础。推动国内增储上产,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强化二次资源回收利用。二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新建矿铜冶炼项目原则上需配套相应比例的权益铜精矿产能,支持培育铜精深加工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三是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研究建立铜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绿色低碳智能采选、低品位难选矿高效选矿等矿山采选技术攻关。四是推动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建设一批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的标杆企业,大力推动人工智能(AI)技术与铜行业的融合应用。五是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加强国际互利合作,融入全球铜产业链供应链,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同,强化央地协同、部门联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
铜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近年来,我国铜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装备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有力支撑了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但与此同时,资源保障能力不足、产业结构有待优化等问题凸显。为推动铜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制定本实施方案,实施周期为2025年至2027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全产业链统筹规划,以创新为根本动力,提升铜原料保障能力,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加强上下游协同,促进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铜产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铜原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力争国内铜矿资源量增长5%—10%,再生铜回收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不断提升,突破一批铜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关键工艺和高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能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铜产业优质企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展望2035年,产业链水平世界领先,高质量发展局面全面形成。铜原料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技术装备创新能力和材料应用水平处于全球第一方阵,形成产业结构合理、技术创新水平高、质量效益好、全球竞争力强的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国内原料保障基础
1.推动国内资源增储上产。扎实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国内重点成矿区带内铜矿资源调查与勘查,新增一批可供开发的铜矿资源储量。积极开展现有矿山深部边部找矿,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开展矿山污染状况调查,协同开展矿山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推进西藏、新疆、云南、黑龙江等重点地区铜矿资源基地建设,新建一批大中型铜矿山,持续提升铜矿开发利用和安全生产水平。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加快铜矿开发项目、环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审批进程,加快推进在产项目扩能、新项目建设。(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大铜矿中铼等伴生资源评价,加强钼、金、银等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实现铜矿伴生资源的全元素高效开发利用。鼓励铜矿企业贫富兼采,加强铜尾矿和冶炼渣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广大型选矿设备、绿色选矿药剂以及低品位铜矿及尾矿综合利用技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强废铜加工配送能力,提高精细化处理及直接利用水平。支持建立大型废铜回收基地和产业集聚区,推进废铜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推动再生铜产业集约化、高值化发展。鼓励矿铜冶炼企业建立废铜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利用现有铜冶炼系统处理含铜再生资源。培育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竞争力强的废铜加工利用企业和利用含铜再生资源的铜冶炼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结构调整
4.促进铜冶炼有序发展。推动铜冶炼发展由产能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能效、安全等相关政策要求,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对照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高水平建设,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域削减、碳减排等要求。新建矿铜冶炼项目原则上需配套相应比例的权益铜精矿产能。坚决淘汰落后工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优化产业布局。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考虑资源、能源、环境、运输等生产要素,引导产能向具有资源能源优势及环境承载力的地区有序转移,推动低效产能退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铜冶炼产能。鼓励铜冶炼和化工、建材等产业耦合发展,实现副产硫等就地转化。支持培育铜精深加工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 集群建设重点方向
6.培育优质企业。培育全球领军大型铜企业集团,提升铜采选、冶炼环节集中度。支持龙头企业在产业集群建设、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优化产业生态。围绕新能源、电子信息等关键领域需求,重点培育铜产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7.完善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原创性技术研发和商业应用研究,研究建立铜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发展。鼓励铜产业集聚区采取多种形式建设铜基新材料中试平台,安全有序推进新材料新工艺研发成果产业化。支持铜资源开发、生产应用、测试评价等相关创新平台建设。重视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培育一批产业工人、技术骨干、创新团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复杂矿床及超深井矿山安全高效开采、超高海拔极寒地区大规模绿色低碳智能采选、低品位难选矿高效选矿等矿山采选技术攻关。引导铜材生产企业联合科研院所、下游应用企业,开展高纯无氧铜、高端压延铜箔、高端引线框架材料等高性能铜合金材料制备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加快研制新一代连铸连轧精密铜管生产线、铜板带坯U形连续挤压在线展平装备、压延铜箔轧机、辊底式连续退火炉、带材自动清洗线、气垫式退火炉等关键装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矿山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9.支持绿色化改造升级。加强铜冶炼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加快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电能、天然气等,建设一批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的标杆企业,鼓励环保绩效C级企业加强治理、提高绩效等级,到2025年底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铜冶炼产能全部完成环保绩效A级改造。加强铜冶炼领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无害化处理含砷冶炼渣、烟灰等固体废物,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和中低温余热回收。引导企业和园区加强环保绩效管理,建设一批绿色矿山、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建设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广一批节能低碳技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绿色化技术重点方向
10.推进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落实《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4—2026年)》《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工厂(矿山)建设指南》《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 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全产业链的深度应用。推动铜矿山、冶炼、加工企业开展基础网络、基础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改造升级,加快实现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智能矿山、工厂和典型应用场景,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加速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推广应用。面向关键设备故障解决、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环保智能管理等场景,大力推动人工智能(AI)技术与铜行业的融合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矿山安监局参加)
专栏3 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重点方向
针对铜矿企业,完善基础网络建设,建设资源数字化管理系统和综合生产管控平台,对矿用卡车、钻机、凿岩台车、铲运机、浮选机等采选设备及其他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实现选矿生产系统智能化运行。针对铜冶炼厂,加快实施配料、熔炼、吹炼、精炼、电解等重点工序的自动化改造,实现数据实时监测感知和统一采集管理,完善自动控制、生产管理、设备管理、安环管理等智能管理功能。针对铜加工厂,加快熔炼、铸造、轧制、挤压、退火、精整等重点工序的自动化改造,实现生产实时监测感知和数据采集,构建集自动化、信息化和集中管理模式于一体的集控中心,实现生产运营集控、产线集控、公辅集控。
(五)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11.加强国际投资合作。发挥铜冶炼工艺、技术、装备、标准、服务等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国际互利合作,融入全球铜产业链供应链,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指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在投资国开展公益活动、支持社区发展,营造良好社区关系。充分利用国际创新资源,鼓励国外高端加工企业在我国投资建厂,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国际智能制造、新材料等科技合作,加强研发、标准、人才培训等交流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对外贸易合作水平。鼓励高端铜基新材料及制品等精深加工产品出口。鼓励铜冶炼企业与国外矿企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加大粗铜、阳极铜等初级产品进口。落实再生铜原料进口政策,鼓励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优质再生铜原料进口。充分发挥期货的价格发现作用,为企业风险管理提供保障。(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中国证监会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参加)
三、保障措施
13.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强财税、金融、投资、进出口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配合,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重点省(区)要结合地方实际,将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列入本地区相关产业规划和重大项目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进度要求。统筹区域内资源开发、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将资源开发项目审批、投产达产、保供稳价等任务纳入本地区年度重点工作,实施台账管理,定期检查实施成效,扎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等现有资金渠道,推动铜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能力提升。深化产融合作,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有效支持符合行业规范、自律公约等条件的铜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和升级改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铜精矿加工贸易。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政策。加强相关国有企业考核引导,更多鼓励资源开发、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优化铜精矿检验监管模式,提高铜资源产品进口通关效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营造良好环境。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开展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等活动。密切跟踪产品价格、社会库存、产能利用率、市场供需等变化情况,发布行业景气指数和运行报告,引导企业理性投资、科学决策。完善铜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完善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打造一批行业标杆企业,引导行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研究制定行业诚信白名单、铜材行业自律公约等,强化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