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获批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作者: 高超来源:延边日报2014-08-25 16:41

       日前,从首都北京传来喜讯,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批准延边州成为首批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之一,这标志着我州生态文明建设正式跻身“国家方阵”,翻开新的篇章。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等6部委近日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地区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进行集中论证、复核把关,并向社会公示,最终原则同意延边等全国57个地区实施方案的思路与框架。吉林省仅延边州与四平市入选。


       近年来,我州确立生态立州、生态兴州的发展思路,坚持“五位一体”发展原则,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有机统一,生态保护良好,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打下良好基础。2013年12月,国家下发通知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立即全面启动申报工作,并会同国内知名专家团队编撰《延边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抢占了先机。


       记者了解到,为支持入选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央财政将给予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一步,我州将按照“五位一体”总要求,牢固树立“生态强州、生态富民”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为基、环保优先,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积极构建生态安全体系、生态产业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宜居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和生态制度体系,把延边州打造成为生态空间合理、生态环境优良、产业绿色低碳、资源高效利用、人民生活富裕、人居环境优雅的美丽中国标志性生态文明示范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州目标是经过5年努力,力争到2018年,率先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把延边州建设成为生命渊源之州、生产创新之州、生态统筹之州、生态文化之州、生活品质之州。  



专家观点

关注中循协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