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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中国的有序开展,促进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2日施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
科技部部长:万钢
外交部部长:杨洁篪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