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印发《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发展行动指南(2018-2020年)》


文件号: 颁发部委: 颁布时间:2018-06-28 浏览量:40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国家标准委组织编制了《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发展行动指南(2018-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国家标准委

2018年6月6日


《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发展行动指南(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围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等生态文明建设急需的关键技术标准,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应用实施,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紧密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统筹空间布局、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生态文化等多个维度,协调各有关行业、地方,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标准的系统规划和协同开展。

坚持生态需求、突出重点。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瓶颈问题和需要,结合各行业、各地方自身特点,着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突出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与生态文明建设直接相关的标准化项目,防止泛化,按照轻重缓急有序推进。

坚持创新引领、放眼国际。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及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加大标准有效供给,创新标准化实施手段,持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立足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的国际交流合作,促进标准体系间的相互兼容。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制修订核心标准100项左右,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达到3-5个;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点标准实施进一步强化,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相关标准化试点示范80个以上,形成一批标准化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优良实践案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标准外文版翻译50项以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化。

二、标准体系

(一)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框架

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包括空间布局、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4个标准子体系。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框架见图1。标准体系框架根据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QQ截图20180628090652.png

图1 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框架

(二)生态文明建设标准研制重点

1.陆地空间布局

制修订土地资源调查、耕地保护、土地整治、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关键技术标准。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空间用途管制等方面标准研制。制修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标准。研制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土地复垦与恢复治理等方面的标准。

2.海洋空间布局

制定海域海岛综合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观测预报与防灾减灾、海洋经济监测与评估、海域海岛空间资源监测与评估、海洋调查研究、资源保护与开发等领域标准。

3.生态人居

开展城市和小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风景园林、城市导向系统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开展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指南、生态城市、生态小镇、生态社区等方面标准制定。推动美丽乡村、生态县市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标准的制修订。

4.生态基础设施

研制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维护、管理标准,开展综合运输标准研究,开展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相关标准研制。制定和实施河流治理、灌区改造、防汛抗旱减灾等标准,研制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综合治理等相关标准。研制充电桩、加氢站等新能源基础设施相关设计、建设与评价标准。

5.能源资源节约与利用

健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能效、能耗限额、能源管理体系等节能标准,研制取水定额、水效、水足迹、水回用及非常规水源利用等节水标准。研制大宗工业固废、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标准,研制废旧电子电器、废电池、废橡胶、废塑料、废纺织品等回收利用标准,加快健全再生原料及废弃物资源化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等相关标准,健全园区循环利用相关标准。加强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研制。研制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地热能等领域标准,完善新能源利用标准体系。

6.生态农业

制定农业安全种植、产地环境评价、农业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外来生物防治、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动物疫病检测防控等重要标准。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农产品安全标准,完善循环型生态农业标准。制定林地、草地质量评价和保护利用等重要标准。

7.绿色工业

研制建材、轻工、化工、纺织等行业绿色材料选取、绿色制造技术、绿色制造设备及绿色产品相关标准。研制钢铁、机械、石化、建材、轻工等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制定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包装等评价标准。

8.生态服务业

制定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评价、运营管理组织评价、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相关标准。研制绿色金融、绿色物流等生产性生态服务业相关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生态旅游等生活性生态服务业相关标准研制。

9.环境质量

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物监测、排放限值、安全评价、质量分级等方面标准的制定。加快修订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土壤、振动等环境质量标准,以及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厂、机动车、船舶、交通噪声、污水综合、大气综合等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涂装、农药、染料、酿造、农副食品加工、页岩气、煤化工等污染物排放标准。研制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绩效评价、生命周期评价、环境基准及风险评价、环境成本核算等方面的标准。

10.污染防治

加强耕地土壤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面标准的制定。开展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地下水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动物尸体填埋场污染物控制等标准研制。完善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环保装备、环保产品、环保服务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监测检测方法标准、管理评价标准,研制重大环保设备能效标准和高效能评价标准。

11.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生态系统服务与评价、生态承载力与生态足迹、生态保护修复管理与技术、自然资源利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标准的制定。制修订水资源监测、评价以及水源地保护等标准,研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配套标准。研制“河长制”管理标准。

12.应对气候变化

制修订石油石化、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碳减排量评估、碳汇、碳捕获与封存、适应气候变化等标准。

13.生态文化

加快企业/产品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标准制定。研制绿色消费、绿色出行指南等促进绿色生活方面的标准,加强绿色产品标准宣传,建立生态文化教育培训体系。

三、主要行动

(一)百项核心标准研制行动

开展百项核心标准研制行动,“更新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核心标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协同推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产业发展,以标准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发挥行业和地方作用,充分调动协学会、标准化技术组织、科研机构、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按照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推进100项左右关键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重点领域标准实施行动

开展重点领域标准实施行动,“实施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点标准。开展能效、水效、污染物排放等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标达标工作。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等标准的实施与符合性评价,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标准情况的调查研究和评估。组织开展节能、循环经济等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及时总结提炼标准化工作经验,形成一批标准化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优良实践案例。

(三)环境友好标准国际合作行动

开展环境友好标准国际合作行动,“参与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国际标准制定工作。重点参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领域国际标准的制定。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国内外标准比对分析,加快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标准交流,推动区域性标准研制,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树立中国制造和产能环境友好形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地方各行业应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将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地方本行业发展规划。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服务水平,加强标准化技术组织和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公益性标准的研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更加严格的企业标准。

(二)注重实施评估

各地方各行业以本指南为指引,结合实际建立符合本地方本行业需要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在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时,加强标准引用,将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实施情况调查、统计与分析工作。

(三)争取多元投入

各地方各行业应设立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不断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支持关键标准研究、制定、实施、国际交流等工作。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工作,增加标准化资金投入。

(四)开展宣传推广

各地方各行业应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宣传工作,普及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知识,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积极总结推广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典型案例和实施模式,推动绿色生产,倡导绿色生活。

关注中循协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