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发展模式亟需建立

来源:胶东在线 2018-01-11 10:23 浏览量:2998

近年来,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标志,中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发展绿色金融体系的政策框架,同时在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发行,绿色金融改革试验方面取得快速发展。为此,参加烟台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宋恒继建议,烟台市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大力发展、建设绿色金融的方针和政策,借鉴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成功经验,建设符合烟台实际、有烟台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理念的提出和实践是21世纪金融创新、金融业发展和竞争的制高点。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有利于发挥金融调配资源、优化结构的机能,引导资金从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流向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同时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是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有效手段。

宋恒继说,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是实现两个百年目标、中国梦的重要内容。绿色发展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举措,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等观点。报告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高度重视,表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将迎来新的战略机遇。

“绿色发展需要金融体系的支持和保障。绿色发展涵盖环境修复、污染治理、能源与资源节约等领域,对资金需求巨大。这些资金需求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和企业自有资金难以得到满足,因此,必须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通过发展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弥补绿色环保领域的投融资缺口。”

宋恒继说,《山东省金融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信贷、能效信贷、循环信贷。加大绿色金融再贷款、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和担保力度。

《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指出: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健全节能减排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碳排放控制和交易机制,扩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绿色信贷试点规模。坚持绿色发展。

为此,宋恒继建议组织相关专家调研考察组,进一步研究国家关于绿色金融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考察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全面科学制定烟台绿色金融事业整体规划,尽快建设符合烟台实际、有烟台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同时,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方面积极深化探索实践。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投放,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打造绿色金融服务综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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