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宏春:立足中国国情,走中国特色“碳中和”之路

来源: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 2021-12-27 10:42 浏览量:3028

论如何处理好几个关系问题,实际上专家讨论已经很多了,包括碳减排和经济安全的关系,碳减排和能源安全的关系,碳减排和民生之间的关系,等等。

中央提出“3060”目标,也就是要力争在2030年前“碳达峰”,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有研究认为,2025年我国基本上可以实现碳达峰了。经济学界和很多专家都认为这一提法有些冒进。中央提出“力争”和“争取”,就是要让我们留有余地。现在一些地方在“碳冲锋”,有人要提前达峰,这是运动式,并不是真正能提前达峰,而是“口号达峰”。

我参加过中国工程院重大课题“能源革命”第一期和第二期的研究。听中国工程院的一位副院长说,原来我们对能源的预测没有与实际上的生产量或消费量接近过。因此,做模型研究应该更多地深入到实践当中。在讨论经济现象时,要看到背后的几个大的因素:中国人口规模问题,市场规模问题,技术进步问题,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阶段,等等。脱离这些大的背景,无论是做模型还是做情景分析,最后的结果都可能与经济运行的现实出现较大差距。

人们对“碳中和”的认识偏差,会带来碳中和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无论是太超前还是推迟。要认清技术进步的作用,特别是未来还有很多颠覆性技术对投资的冲击。因为投资总归是要回报的。我曾经到一个地方调研,看到一个做太阳能的项目,上了几个亿的投资,但生产线刚建起来,其中的技术已经落后了,所上的生产线不能运营了,运营就亏本。

又以绿色金融为例。每个国家绿色金融的发展情况不太一样,美国是以基金为主的;德国最初成立的是“生态银行”,是搞投资的;中国把基础设施也计算在绿色金融里。从国际对比看,绿色金融的内涵并不统一。

2021年我国的绿色债券目录里,把煤炭清洁利用去掉了。2021年10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成立2000亿煤炭清洁利用再贷款计划。由此可以看出,“碳中和”是一个长期目标,短期内中国没有煤炭的清洁利用还不行。所以,要怎样处理好长期和短期的关系问题。当前的投资一方面要起到促进经济增长的效果,另一方面要为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国外的能源转型实际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国模式。美国从1973年总统尼克松提出要实现能源独立开始,到2020年大概实现了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平衡。第二种是欧洲模式,开发新能源、非化石能源,现在看来,这两种模式都取得了成功。

我们国家未来能源转型,我想简单说几点:

第一,“碳中和”目标提出后,对生产力要素的价格要进行重新界定,或者重新塑造。比如原来荒漠化地区,对于发展农业来说是不行的,但那些地区光照强,是新能源发展潜力很大的地区,因而有了新的使用价值。

第二,“碳中和”的提出会对生产力布局产生影响。比如现在发生的一些地区高能耗产业向云南等非化石能源占比高的地区转移,云南的非化石能源占比接近80%,成为吸引产业的因素。这些地方还可以生产“绿氢”,传统化石能源排放出来的氢是灰氢或黑氢。氢是未来很重要的能源,用可再生能源生产出来的氢是绿氢的。

关于能源转型方向,我写了一篇文章。总体上,从能源结构上看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控制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从能源终端使用来看要电气化。

关于能源的投资或未来的增长方向,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1.要重视淘汰的化石能源能量和新增的非化石能源增量之间的平衡。这里说的是发电量而不是装机容量,因为装机容量不代表非化石能源实际产生的电能;

2.要重视以新能源为代表的电力体系的安全性。在新能源发电上网和消纳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可再生能源丰富地区要围绕新能源产业部署产业链,形成产业生态,把产业上下游配套关系做好。要以实际出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群众致富。

3.要关注颠覆性技术的研究、推广和使用。比如,利用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碳,通过太阳能热利用已经能生产油气了,已经中试成功了。中科院有个研究所,还用二氧化碳生产出了淀粉。所以,应该给颠覆性技术留有能源转型的空间。

4.也要注意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投资风险。因为新技术发展很快,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到新能源领域后,会产生革命性的突破。需要对这些投资给予格外的重视,因为可再生能源的生命期与传统能源比已经大为缩短,需要我们进行投资风险的评估。

总体上,新能源发展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发展机遇,给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带来了很大的机会。应该说,中国的工业化在技术上有后发优势,和西方国家比不在同一代技术层面,西方工业化是蒸汽机,现在各种新一代技术都出来了。所以,中国有可能走一条和西方国家不一样的“碳中和”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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