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跑碳排放风口!一文看懂绿色金融债如何引领绿色债券市场发展

来源: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 2021-10-18 11:40 浏览量:2388

绿色金融债是境内绿色债券市场最主要的券种之一,发行规模始终保持高位,为各类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要求最严格、信息披露最充分,成为绿色债券市场规范发展的示范。未来,“双碳”目标指引下,绿色金融债券或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 绿色金融债券发展概况

绿色金融债券是指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由人民银行监管。绿色金融债券具备间接融资属性,即金融机构通过债券募资后再将资金进行管理与投放,由发行人遴选合格项目并进行信息披露。

1. 发行规模占比近半
绿色金融债券是境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最大的券种。2016年1月,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相继发行首批绿色金融债券,揭开了境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序幕。截至2021年7月末,绿色金融债券累计发行规模已达5880.7亿元,占境内绿色债券市场总发行规模的比重达45%。相比于2020年发行规模的明显回落,2021年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前7月绿色金融债券发行19只,规模达637亿元,同比增长2.7倍。

2. 募集资金广泛用于各类绿色项目

从适用分类标准来看,根据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文(以下简称“39号文”),绿色金融债券支持项目应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规定,募集资金应全部用于绿色项目。2021年4月,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于7月起正式施行,绿色金融债券适用分类标准随之更新。

绿色金融债券由金融机构发行,募资完成后再通过绿色信贷、绿色融资租赁等形式投放至相关企业或项目,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广泛。截至2021年7月,已发行的5880.7亿元绿色金融债券中,756亿元用于单一用途,5124.7亿元用于多种用途。

3. 商业银行为最主要发行人

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三类,其中商业银行是最主要的发行机构。截至2021年7月,商业银行累计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27只,发行规模4520.7亿元,占绿色金融债发行总额比重达77%;政策性银行累计发行24只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1130亿元;以金融租赁机构为主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17只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230亿元。

 绿色金融债券关键特征

在相关政策指引下,绿色金融债券是境内绿色债券市场中信息披露最充分、评估认证比例最高的券种,为市场规范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示范。此外,绿色金融债券作为金融机构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的重要工具,创新能动性强。

1. 信息披露最充分,评估认证比例最高

相比于一般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更严。39号文规定,发行人应当按季度向市场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于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以及本年度第一季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内,鼓励发行人按年度向市场披露由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绿色金融债券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发展及其环境效益影响等实施持续跟踪评估。2018年3月,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8〕29号),并同时发布了《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规范》以及信息披露报告模板,绿色金融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政策指引下,绿色金融债券在信息披露以及评估认证方面表现优异。既往发行的168只绿色金融债券全部进行了发行前及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全部进行了评估认证。披露内容呈现专业化、规范化趋势,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投放项目管理、产生环境效益、闲置资金管理等,为绿色债券市场规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2. 精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创新丰富

自市场启动以来,绿色金融债券产品创新丰富,为服务各项重大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持。2021年,绿色金融债券在服务“双碳”目标实现,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系统、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方面也积极有为。

(1)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3月,国家开发银行发行首单“碳中和”专题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为200亿元,成为全市场发行金额最大的专项用于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绿色债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风电、光伏等碳减排项目,有效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电力体制深化改革,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2)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7月,国家开发银行发行首单“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绿色金融债券,期限3年,募集资金将用于向长江经济带的节能环保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相关项目提供贷款,可年节约标准煤1.1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32万吨、减排氮氧化物30.73吨、减排可吸入颗粒物(PM10)0.58吨。此前,国家开发银行曾于2017年9月发行“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保护”专题绿色金融债券,于2020年12月面向全球发行“长江大保护”专题“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同月,国家开发银行面向全球发行首单100亿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该债券采取“固息+浮息”品种,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向黄河流域9省份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相关项目提供贷款,可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2.01万吨、减排氮氧化物34.99吨、节约标准煤1万吨。

(3)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9月,海南银行发行“海南自贸港建设”主题绿色金融债券,期限3年,募集资金5亿元,支持项目环境效益显著,预计年污水处理量3063.45万吨,年固体废弃物处置量60万吨,年节约燃料消耗折合标煤18,286吨,年二氧化碳减排量45,715吨,新增绿化面积170.09万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本期债券同步通过债券通“新债信息通”发布发行要素及文件等信息,并进行专项绿色标识,是国内首支引入这一创新举措的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债券,为境外投资者参与发行认购提供了便利。

展望与建议

绿色金融债券一方面可有效融通供需两侧,扩展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间接支持各类绿色产业及项目发展;另一方面在发行审核方面较为便利,已发行的债券可纳入货币政策操作的抵(质)押品范围。未来,为推动绿色金融债券及整个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提升政策激励。金融机构是绿色债券的主要发行人,也是绿色资产主要持有者。当前,绿色债券已被纳入SLF、MLF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合格担保品范围,人民银行《2021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有序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生效,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为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重点领域提供优惠利率融资,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在此基础上,建议进一步提升政策激励,尽快落地定向再贷款等碳减排支持工具,探索降低商业银行持有绿色资产风险权重,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业务。

二是探索发行绿色乡村振兴金融债券。伴随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加快,建议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债券积极响应各项国家重大战略的产品优势,丰富产品序列,探索发行绿色乡村振兴金融债。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发行首期乡村振兴专题人民币金融债券100亿元,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向污水处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相关领域项目提供贷款,同时符合绿色债券发行要求,为未来发行绿色乡村振兴债券提供了想象空间。

三是鼓励发行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商业银行投放绿色信贷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银行股东股本、来自个人和企业的客户负债以及同业拆借资金等普通信贷集资方式,在绿色信贷规模持续增长,绿色融资需求不断扩张的背景下,绿色信贷资金来源是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亟需解决的问题。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以存量绿色信贷为基础资产,可有效满足盘活基础资产,增加流动性的需要。银保监会鼓励发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政策指引为金融机构充分进行产品创新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持有绿色信贷规模已近12万亿元,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仍处于起步阶段,有较大增长空间。

四是加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能力建设。近年来,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商业银行逐渐成为绿色金融债券的主要发行主体之一。伴随美丽乡村、碳中和等战略的实施推进,地方仍有存在大量绿色融资需求未被满足,金融机构对于绿色金融业务的开展意识不足,能力不强的现象仍然广泛存在。建议通过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宣介,提升从业人员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能力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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