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谋划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作者: 余桃晶 方芳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16-04-13 11:15 浏览量:3376

今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的决定》(草案)。日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湖北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在会上指出,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湖北在长江经济带建设、长江生态保护中的使命和责任,切实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一战略定位贯彻落实好。

规划先行保护长江

长江6300公里,横贯湖北1062公里。地处长江中游的湖北长江岸线资源全国第一,在长江经济带建设、长江生态保护中处于特殊位置。

1月以来,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分别在省委常委会议、全省地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等场合,多次强调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重要性,强调要把生态长江放在首位,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统筹谋划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

李鸿忠要求,要迅速调整发展思路和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对产业发展规划、城镇发展规划、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等进行对表调校,全面充分体现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绿色发展为底色。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精神,今年初,湖北迅速启动生态长江新的“1+5+N”系列规划编制。“1”,一个总体规划,即《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5”,即5个支撑性专项规划,包括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现代产业走廊、绿色宜居城镇建设及文化建设。“N”,对已经出台的规划,如湖泊、湿地、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按照新理念修改调整。

雷霆手段斩污除患

尽管拥有着丰富的长江水资源,千湖之省湖北优于水亦忧于水的现实客观存在。数据显示,2015年,湖北省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但部分支流、城市纳污水体不同程度存在污染。

对于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存在的问题,李鸿忠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立即采取行动,以壮士断腕的决心、霹雳手段和雷厉风行的作风,对破坏水生态环境、岸线管理、河砂开采、城镇建设、产业项目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严肃追责问责。

为此,全省各地各部门迅速开展行动:

3月1日至6月30日,湖北省长江、汉江流域进入禁渔期,禁渔时间由往年的3个月延长至4个月。

3月10日,湖北、湖南两省三市四县的相关领导集中碰头,共商建立联合打击非法采砂联勤联动机制。

3月18日,湖北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和长江航务管理局联合发布,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对全省477个非法码头进行全面治理。

3月24日,武汉市启动沿江港口岸线综合整治行动,针对辖区内非法采砂屡禁不绝、非法码头沿江盘踞的现状,重拳出击。

3月20日至4月3日,湖北省委宣传部和省环保厅联合组成调查组,兵分五路,对长江干流沿线的武汉、宜昌、荆州等8个地市,开展了长江流域(湖北段)沿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暗查暗访工作。

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表示,下一步,湖北省政府将从抓规划龙头引领,抓保护水资源、治理水污染和维护水生态,抓风险隐患排查,抓协调联动联治,抓考核执纪问责5个重点方面,扎实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各项工作。

座谈会上,湖北省经信委主任欧阳万坤提出,将从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推动产业向中高端升级、推动“互联网+制造业”发展、推动产业集聚促进产业集约集群、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推进节能减排6个方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

湖北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表示,将强力推进规划环评、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管控、长江流域水质监测与跨界断面考核、长江流域环境法治、生态环保机制改革等5个方面的工作。

织密扎紧制度“笼子”

建设生态长江,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 李鸿忠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湖北长江生态保护的制度体系,织密扎紧长江生态保护的制度“笼子”。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指出,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中,尤其是要建立生态保护法规制度体系,用法治来保障生态建设。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建议:“要全面分析现行法律法规在长江流域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的交叉点和空白点,针对全流域资源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单独立法,从法律层面建立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据悉,今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将就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岸线资源保护和利用、沿江绿色发展等重大问题审议《关于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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