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场,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南累积创建2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40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省生态环境厅:
截至2023年底 全省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474件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子杰介绍,蓝天白云、空气清新、山清水秀是云南最鲜明的标签,森林面积居全国第二,城市空气质量连续7年位居全国前列,2023年PM2.5平均浓度21.8微克/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30%,抚仙湖、泸沽湖水质都保持在Ⅰ类。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世界花园”“物种基因库”是云南最真实的写照,高等植物、脊椎动物和大型真菌种类均占全国50%以上,是全球36个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南累计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170余项。累积创建2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40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在全国首创“坝区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比例”特殊管控指标。持续深化拓展COP15成果,亚洲象、哀牢山、香格里拉、高黎贡山纳入国家公园创建布局。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3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9.61%。
建立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方面50余项制度规范和模板范式。2018年至2023年,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825起,罚款17.88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474件,赔偿金额共1.4亿元。
省发展改革委:
将在2025年底完成15个零碳园区建设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旭东介绍,云南推进1个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2个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5个国家和4个省级“无废城市”建设。遴选普洱市、澄江市、水富市、屏边县4个市县作为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打造了“云端屏边”“藕遇仙湖”等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探索农文旅融合发展的“两山”转化模式。累计新增绿化面积25.06万亩,完成植树量3138.21万株。
目前,全省已启动建设5个省级零碳园区,分别是安宁产业园区(新能源电池片区)、曲靖经开区、玉溪高新区、楚雄高新区(云甸片区)、祥云经开区,五个园区在资源能源禀赋基础上各有差异、在零碳实现路径上各有特点。同时,全省目前已启动第二批零碳园区申报,并将在2025年底完成15个零碳园区建设。
省财政厅:
“十四五”以来 全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财政资金支出895亿元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付申才介绍,“十四五”以来,全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财政资金支出895亿元,切实为全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了资金保障。
“十四五”以来下达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53.07亿元,有效提高生态功能区地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十四五”以来,筹措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70.3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建立保障与激励并重的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省级财政资金奖补机制,每年统筹安排省级资金24亿元,实现奖补政策和资金监管全覆盖。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抚仙湖、洱海两个“山水”项目先后列入国家试点,获得中央资金40亿元。
“十四五”以来,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416.55亿元,支持林草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参与中央竞争立项,赤水河国土绿化,红河、昆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曲靖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成功入围,获中央8.5亿元资金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持续深化推动落实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其中,2023年,云南、贵州、四川三省政府签订第二轮补偿协议,将补偿资金规模增加至每年3亿元,将补偿期限延长至5年既(2021—2025年)。探索建立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组织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文山5个州(市)政府签订补偿协议。2023至2025年,省级财政和珠江流域5个州(市)政府每年按1∶1比例筹资1亿元实施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建立省级奖补机制,支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向全省拓展。近年来,昆明、大理、文山等州(市)在辖区内重点流域建立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省自然资源厅:
已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57万亩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章吉青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面积占国土面积约44%,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29.6%。同时,将重点生态功能区由40个县(市、区)增加到46个县(市、区)。
“十四五”以来,累计处置批而未供土地62.04万亩、闲置土地23.42万亩。绥江、澜沧、姚安、永仁4个县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制定有色金属、化工、煤炭等行业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共建成绿色矿山61个。
争取落实中央财政及各类资金45亿元,聚焦长江经济带、青藏高原东南缘、石漠化生态脆弱区、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生态区域,推进洱海山水工程,组织实施红河、昆明、大理三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国家级示范工程及一系列省级重点项目,完成治理修复面积70余万亩。
“十三五”以来,多方争取筹措资金100多亿元,实施了云南省抚仙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抚仙湖项目已完成,通过实施四类工程40个子项目,新增水源涵养面积13万亩,抚仙湖、星云湖主要入河河流水质明显改善,抚仙湖水质总体保持I类。抚仙湖抗浪鱼、星云湖大头鱼等土著物种数量明显增长,生态环境承载力明显改善。
洱海项目2022年启动,共部署6大类重点工程28个子项目,已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57万亩,有效改善了周边苍山、洱海等重要生态系统质量,海菜花形成大规模连续分布,鸟类增加到160多种,近20年来首次发现活体沉水植物金鱼藻恢复生长。
省水利厅:
今年以来累计解决115万人60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
云南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高嵩介绍,先后提出“湖泊革命”60条措施,明确河流保护50条措施,构建起全省河湖管理体系。2023年征收水资源费30.73亿元,居全国前列。深入推进云南节水行动,完成50所节水型高校创建,77个县域通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清点排查地下水井21.38万口,关停非法地下水井1.71万口。
实施九大高原湖泊“三治一改善”三年行动224个项目,总投资398.8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26.04亿元。目前,正在加快推进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立法工作。
2023年核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6168个,全部完成整改。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全省70%的河湖完成了健康评价。文山西畴县、楚雄永仁县等9个项目(县)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单位,数量居全国第一。
全省已建成大型灌区14个、中型灌区347个,灌溉面积达3184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96万亩,“新时代元阳梯田”建设基础逐步夯实,为云南省粮食连年丰收夯实了基础。2024年以来,全省维持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136天,通过有力推进“地下打井、人工增雨、山泉引水、应急调水、全民节水”五个行动,累计解决115万人、60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
截至2023年,累计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153万亩,累计实施922个农田水利改革项目,改革项目区农业水价调整到0.35至1.6元/立方米。
省林业和草原局:
全面开展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试点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峻介绍,全省森林面积3.18亿亩,森林蓄积21.4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5.25%,分别居全国第2、3、4位。林木植被碳储量达11.7亿吨,占全国10.9%,居全国第一;有效保护38种极度濒危野生动植物,数量居全国第一;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0.17%,提前实现“十四五”目标;全省林草产业综合产值达4588.50亿元。
其中,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全省国有林场由203个优化整合为142个,国有林场职能全部转为生态公益保护。截至2023年底,全省划建自然保护地333处,总面积546.37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4.26%。亚洲象、香格里拉、高黎贡山、哀牢山4处纳入《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西双版纳和昆明两处国家植物园纳入《国家植物园体系布局方案》。香格里拉国家公园设立、亚洲象国家公园试点建设和西双版纳国家植物园创建正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省认定重要湿地37处。
下一步,将全力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争取国家尽早批准设立香格里拉国家公园。全面开展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及时完善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有序推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全力推进国家植物园创建。加快推进西双版纳、昆明国家植物园基本功能提升,推动西双版纳国家植物园尽早设立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