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绿色转型升级过程中,环境保护税发挥了积极作用,企业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促进。”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高杰介绍说,该公司先后投入资金近1.3亿元,建设及升级改造浊水回收再利用、生活污水地下管网改造等12个环境保护项目,享受税收减免179.06万元,减免的资金为公司更新环保设备、投入研发、延伸产业链增添了底气。
1月2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获悉,自2018年环境保护税开征五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充分发挥绿色税收的调节职能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引导企业减排降税增效,推动地方环境协同治理,凸显以税治污作用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2018年至2022年累计组织入库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四大绿色税种税额179.77亿元。
据悉,五年来全省绿色税收制度落实落细,四税税额年均总体平稳有升,全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户数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相比开征初期增加600余户,增长近1.2倍。全省排污企业通过升级环保设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值,享受税收减免10072万元,减免税额占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平均占比为20%;纳税人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30%和50%的分别减征2981万元和3678万元。落实税费政策城乡污水处理厂减免税额幅度最大,企业通过生物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等技术进行污染治理,实现超低排放,享受免税红利3409万元,占减免税总额的33.85%。
同时,青海省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等多部门持续推进协调协作,实现信息共享,促进提升了污染源精准管控和税种征收精细服务。截至2022年底,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在线接收污染物监测数据、违法处罚、排污许可证等数据5万余条。成立“专家服务团队”主动贴近纳税人需求,实现税收优惠“精准化”快速落实,提高绿色税收征管业务水平,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绿色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