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上海市奉贤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的通知

2022-12-08 13:38 浏览量:1671

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继续推进奉贤区农作物秸秆高效循环利用,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农村环境改善,助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5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奉贤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和其他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工作思路

围绕奉贤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深入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加速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构建秸秆全区收集、全量利用格局,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

二、主要目标

完善奉贤区秸秆收储体系,提高秸秆收集、加工能力,提高离田利用水平,重点支持肥料化、燃料化等秸秆收集利用方式,进一步提升秸秆利用量,全区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9%以上,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政策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细化落实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对区内秸秆产生情况和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开展秸秆还田细化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确定项目单位,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按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培育市场化主体

在前期申报的基础上,评审确定具有一定基础,技术力量较强,主动性高的收集、利用市场主体,加强专业化收储、加工装备的配备,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结合市场化主体建设,全区建立不少于2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

(三)开展监测评价

对奉贤区内水稻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结合主要种植模式,布设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监测点位1个,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

四、资金安排和使用方向

354万元资金用于奉贤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强化区内相关企业(合作社)开展秸秆肥料化和燃料化利用的能力,完善和增强本区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开展相关监测评价以及展示基地建设。中央财政资金不足部分可通过区级配套,以及企业自筹等方式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落实

区农业农村委按照市级实施方案要求,对标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评审、批复、验收、审计审价及检查监督工作,落实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管理。

(二)加强项目管理

区农业农村委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批复工作,明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实施进度等,项目批复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批复立项后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管理,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补助资金。

(三)做好绩效评价

区农业农村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做好工作总结,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价,并将总结和评价结果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委。

附件:2022年奉贤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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