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行业税收面临的五大痛点

2022-11-29 15:26 浏览量:2312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近期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后发现,目前,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在税收减免上主要面临着五个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一是缺乏进项发票,增值税难以实现抵扣,大幅提高了回收企业成本。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原料主要来源于两个渠道:从众多的消费者、流动商贩和个体户手中购买再生资源,该部分再生物资比例约占90%;回收企业因得不到增值税发票,故无法抵扣进项税;从产废企业购买再生资源,因一些产废企业不按规定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回收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费。

回收企业向下游加工企业销售再生资源时,只能按销售总额缴纳13%的增值税,加上地方附加税,总税负远高于一般行业的水平。

 二是加工环节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狭窄,难以满足行业的实际发展需求。

从实践来看,《目录》设置的条件苛刻、标准高,只有少数再生资源加工企业符合要求。以废塑料加工为例,目录强调“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但因加工利用列入产品目录的废塑料一般需添加助剂,故难以享受所得税优惠,全国能享受退税政策的废塑料加工企业不足三分之一。

再以废旧轮胎为例,目录对轮胎翻新、再生胶和胶粉规定了税收优惠条件和比例,但未对废旧轮胎热解规定优惠措施,且要求再生胶中胶粉占比达到95%,要求极为严格。另外,企业如遭受一万元及以上的环保行政罚款,就会丧失为期三年的退税权。

三是再生资源加工环节的税收优惠难以传导至回收环节的正规企业。

调研发现,目前回收环节的门槛较低,流动商贩和非正规企业大量进入。超过85%的废电器拆解处理企业附近存在非法拆解点,平均每个企业周边超过10个,其中大部分是无任何手续的回收和拆解网点。由于不纳税,非正规经营者抬高价格从产废者手中收购再生资源,形成了非正规回收者“无票价”与正规回收企业“带票价”两种价格体系,挤压了正规回收企业的生存空间。

四是现行税收政策导致再生资源价格倒挂,削弱相对于原生资源的价格竞争。

再生资源经回收和处理后成为可再生的原材料。与原生资源相比,再生资源的品质接近甚至部分品类优于原生资源,但也存在供应不稳定等问题。调研发现,目前,废钢铁、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行业的税负高,大幅提升了回收利用成本,降低了其相对于原生资源的价格优势,企业往往不愿意选择使用再生原料,不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

以金属加工为例,加工企业若采用废杂铝则无增值税进项抵扣,而采用电解铝则有进项抵扣,因此企业往往选择使用电解铝,导致废杂铝使用率下降,不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

五是地方税收政策差异较大,市场竞争环境不公平。

目前,我国尚未统一出台与再生资源行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税收政策,各地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不一。如为发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山东、安徽、河南等省份制定了财政扶持政策,对增值税地方留存的部分,实施比例不等的返还,形成了行业税收洼地。这些政策虽然减轻了部分再生资源企业的负担,但拉大了地方税收政策的差距等。

为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规定自 2022年3月1日起,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时,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纳税人申请即征即退的前提条件是取得合规的发票或凭证,并规范了再生资源回收业务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等方面。

对于解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长期以来面临的增值税税负居高不下、虚开发票严重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能够强化再生资源行业正规企业的竞争力,提升各类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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