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建设循环经济领域健全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循环经济领域科技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已连续四年开展了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建设、管理、考评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已初步形成了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工业固废、城市固废、农林剩余物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逐渐带动各行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
为“十三五”期间继续推动循环经济领域技术提升,根据《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中循协发[2014]03号)及《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中循协发[2014]02号)的要求,协会决定组织2015年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
根据循环经济领域发展的需要,按照循环经济领域技术创新体系基本覆盖循环经济领域主要行业和主要产品及布局合理、少而精的总体要求,本着突出重点、完善布局的原则,做好本次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二、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从事循环经济领域工作,具有较强科技实力的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等法人机构,均可提出申请。
(一)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创新成果。
(二)具有支撑本技术中心开展技术创新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必需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能够为中心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包括资金、人员投入等)配套保障。
(三)具备从事循环利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技术队伍。
(四)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文件
文件有申报单位出具红头盖章文件,并简要说明单位申报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情况。
2.《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书》
3.《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
(管理办法和申报材料格式文本等可在协会网站下载:www.chinacace.org科技标准-技术创新体系)。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请各申报单位将上述材料一式十份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本,并附申报文件(红头盖章文件)一式两份,报协会科技推广部。
联 系 人:高雅
联系电话:010-82291770-869
传 真:010-82291770-862
电子邮箱:kjtg@chinacace.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2号楼3层(100037)
附件:关于组织2015年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及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