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023-12-29 12:01

中循协发〔2023〕2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的文件要求,我会现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工作,为开展好本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获奖比例均不超过各类合格项目数的30%。

二、参评条件及要求

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通知的参评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协会会员(含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单位);

(二)申报专利所对应的技术或装备应通过科技成果评价(鉴定);

(三)申报单位不得通过其他单位重复推荐。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每个申报项目材料由申报书和附件两部分组成,请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具体申报材料《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 (2023 年修订版 )》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 (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

2.项目纸质资料2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材料1份,以光盘或U盘存储: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3.协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评审,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后择优推荐。

(二)时间要求

材料截止报送日期2024年1月12日,逾期不再接收。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牛旭东、吕征宇

联系电话:010-88334644-865/85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一号四川大厦东塔楼2801室协会科技标准部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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