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终评工作已结束,根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终评结果在协会网站(www.chinacace.org)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11月20日至11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必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必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签名。协会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匿名提供的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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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拟授奖项目.pdf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