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循协发〔2022〕8号
各有关单位:
科技成果评价是协会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旨在加快行业技术成果转化,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进步。协会自2014年获批科技部“二期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和评价机构”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流程、管理办法和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专家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被评价科技成果所进行审查与辨别,对其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出具国家认可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为做好2022年度循环经济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循环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科研成果的单位均可依照本通知申报科技成果评价项目。
(二)经实践证明技术已应用,并对本领域科技进步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三)不受理个人项目。
二、评价内容
科技成果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成果的技术创新程度、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技术重现性和成熟度、技术创新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科技成果,协会根据其性质和特点侧重不同的方面进行分类评价。科技成果评价不包含成果归属、完成者排序和成果的货币价值等非技术内容。
三、评价程序
(一)咨询申请
评价委托方向协会提出评价需求,并提交科技成果评价材料进行申请,评价材料包括:
1.科技成果研究报告;
2.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
3.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
6.缴纳国税、地税的税务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7.用户应用证明(至少两个);
8.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结论报告;
9.参与制修订的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
10.知识产权证明;
11.协会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二)初步审查
(三)签订合同
(四)遴选专家
(五)组织实地考察和评价会
(六)做出结论
(七)交付《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可到协会网站(www.chinacace.org)“科技标准”版块下载科技成果评价相关文件。
(二)纸质材料(一份)邮寄至协会科技标准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协会科技标准部邮箱。
(三)2022年度循环经济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可随时进行,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评价的科技成果项目可申报2022年度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征宇
联系电话:010-88334644-859
电子邮箱:kjbz@chinacace.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2801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