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现批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
本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