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件号:财税〔2026〕50号 颁发部委: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 颁布时间:2026-07-27 浏览量:9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

2026年7月8日 


关注中循协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