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上海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2026-09-10 16:13 浏览量:28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美丽上海建设“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

美丽上海建设“十五五”规划

  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上海,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根据《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以系统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为主线,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努力打造美丽中国上海典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品质明显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美丽上海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二、强化全域协同,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一)构建美丽建设新格局

  以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为牵引,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建设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分类分批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支持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五个新城”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打造美丽上海建设典范。推动“一江一河”岸线贯通开放和品质提升,打造展示城市形象、承载城市功能、彰显城市魅力的世界级滨水区。深入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打造生态价值彰显、农业科技引领、产业向海图强的现代化生态岛区。加快建设环淀山湖世界级湖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典范。

  (二)建设美丽城市

  有序推进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城市建设。鼓励各区在破解生态环境治理难题、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增进民生环境福祉等方面改革创新、先行探索,形成一批美丽城市建设标志性成果。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多渠道展示美丽城市建设成效。

  (三)打造美丽乡村

  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高质量建设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持续提升村庄生态环境质量、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梯次推进涉农区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优化上海乡土乡村风貌空间结构,实施特色村落风貌保护传承行动,打造一批“沪派江南”特色村落。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和路径研究,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四)培育“美丽细胞”

  鼓励各类园区、企业、学校、街道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推进各具特色的“美丽细胞”建设。引导培育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生态工业园区。支持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

 三、坚持绿色低碳,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健全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考核评价、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重点行业和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在重点领域和行业率先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和碳效评价试点。推动绿色低碳标准规则国际衔接互认。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全面深化上海碳市场改革。健全配额总量管理制度,有序提高配额有偿分配比例,分阶段实施上海碳市场扩围。完善碳普惠运行管理机制,拓展减排应用场景和闭环消纳渠道。探索碳信用在绿色金融、绿色消费等领域的应用。

  构建清洁低碳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推进“光伏+”专项工程和海上风电基地建设,适度超前布局氢基燃料示范。积极争取市外清洁电力供应,加快推动蒙电入沪。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新一代煤电升级改造。适时推进上海液化天然气(LNG)站线扩建。

  (二)加快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升级

  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实施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工艺绿色化升级。持续推动吴泾、高桥等重点地区整体转型。加快升级打造创新引领、绿色低碳、精细高效的世界级化工园区。开展小散园区整治。发展壮大绿色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支持“智能工厂”、零碳工厂和零碳园区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服务业迭代升级,支持碳核查、绿色金融、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新业态发展。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实施重点行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升级计划。

  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推动江(河)海联运、集装箱海铁联运。深化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绿色公路建设。加快建设国际航运绿色燃料加注和交易中心,逐步将国际航运绿色燃料应用优势扩展至内河航运等领域。推进公共领域用车全面新能源化,推动中重型新能源货车占比提升至30%。沿海港口实现岸电设施全覆盖,港口、机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实现电动化,重点行业、园区、工地新增或更新的内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电尽电。完善智能充电桩、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布局,推进洋山、外高桥等港区和主要货运通道重型货车充换电设施建设。

  推进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民用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鼓励开展不同类型建筑近零能耗、零碳创新实践。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行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住宅。

  (三)健全环境管控制度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全链条制度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实施“单元+行业”差异化管控。健全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协同管控机制。强化环评精准服务保障,支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及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进排污许可、环评审批、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等制度衔接。

  四、注重系统治理,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加强移动源清洁化攻坚。全面淘汰国四柴油货车,加强国五、国六柴油车监管。提升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全面禁用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使用、注销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完善移动源智慧监管平台,深化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远程排放监控、油气回收监管等核心场景的智能化应用。

  强化固定源精准治理。完成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燃油锅炉、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持续推进石化化工、造船、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开展低效失效设施排查整治,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实施石化化工、船舶、集装箱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

  深化面源污染精细化防控。强化扬尘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监管,推广塔机视联监控与AI识别技术,推动工地及周边道路扬尘实时感知、精准溯源、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加大基坑气膜、全电工地等新技术应用。加强餐饮油烟精细化管控,动态更新餐饮选址禁设场所范围,常态化开展网格化巡查。

  (二)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推进原水西环线南段和北段、青草沙—陈行库管连通工程,提升原水系统互济能力。强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优化调整长江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

  深化水环境系统治理。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和雨污混接整治,探索建立排污口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加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暴雨溢流和合流制泵站雨天溢流管控,因地制宜优化泵站和管网截流能力,提升厂站网一体化运维管理水平。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引导污水处理向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工业企业污染管控,推行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排查整治。

  加快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完善水生态监测评价体系,开展重点河湖底栖生物等水生生物调查和恢复保护。加强重点湖泊及入湖河流总磷控制,强化淀山湖蓝藻水华预警监测与应急处置。加大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力度,开展集中连片中小河道治理约600公里,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分区分类提升河湖水体清澈度。持续开展水质易反复河道“一河一策”治理。70%左右市管及区管河道建成美丽幸福河湖。

  (三)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开展第二次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健全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深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全面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推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修复。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土地规划用途衔接,探索重点行业大型腾退地块风险管控修复与土地规划管理联动新机制。有序开展吴淞、吴泾等重点转型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治理修复。推广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新模式。

  (四)持续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提升近岸海域水质。强化陆海污染协同治理,纵深推进长江口—杭州湾海域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河流总氮防控目标要求,全域推进总氮源头防控,实施河流总氮动态监测、污染溯源和问题排查整治。深化船舶和港口水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推动建立长江河口生态环境评价体系。

  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推动杭州湾(金山段、奉贤段)、长江口(浦东湾区、宝山段)建成绿色产业型美丽海湾,长江口崇明段建成生态保育型美丽海湾。健全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定期开展岸滩垃圾清理,推进海洋垃圾分级分类循环利用。聚焦长江口、杭州湾海岸带,实施岸线和滨海湿地生态修复。

  (五)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高标准建设全域无废城市。优化“无废指数”指标体系,建立成效评估反馈机制。深化“无废集团”“无废园区”建设,持续培育“无废城市细胞”。深入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专项整治,健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固体废物近零填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实现零填埋,危险废物和重点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处置占比稳步下降。

  提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实效。健全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推进分类投放设施友好化改造,提升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服务水平。推进老港生态环保基地整体功能提升,推动湿垃圾厌氧产沼多元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5%。

  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构建建筑垃圾产消平衡处置体系,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拓展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渠道,实现装修垃圾、拆房垃圾分拣残渣零填埋。加快工程渣土消纳场所与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5%。

  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开展钢铁、石化、电力等重点行业固废产生总量和强度控制试点,拓展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消纳利用渠道。推动重点产废单位开展园区、厂区内工业固废循环利用。推动电子废物(不含危险废物)、退役风电及光伏组件、退役动力电池等固体废物回收循环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

  促进危险废物高水平利用处置。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建设,探索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和危险货物电子运单融合,深化小型医疗卫生机构“最后一公里”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减量化、危险废物炉渣资源化,推动集成电路行业废酸污泥高值化利用。推进危险废物焚烧行业减污降碳协同试点。

  五、强化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一)筑牢城乡自然生态屏障

  严格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的执法监管和保护修复。深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新增河湖面积700公顷以上。加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开展生态恢复岸线调查监测评估。

  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形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分级、分类、分区的差别化管控机制。

  (二)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全市生态状况变化调查,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和保护成效评估。持续开展九段沙、崇明东滩、崇明北湖等重要湿地修复。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督管理,鼓励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综合性替代修复区域。

  加强生态空间营造。持续提升森林蓄积量,完成造林项目2万亩、公益林抚育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4.6%。聚焦社区、单位、园区、校区内的附属绿地和公共空间,营造城镇小微湿地生境。推进湖荡、河流、田头、林涧等郊野湿地和滨海湿地“生态堤”岸带建设。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健全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实现典型生态系统、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监测全覆盖。开展生物多样性现状和保护成效评估。推进多类型城市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和体验地建设。大力推广乡土适生树种和地产草种应用。

  加强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持续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建设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系统。推进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与种群恢复,新增5个野生动物栖息地。实施长江江豚、中华鲟等河口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抢救性保护。强化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和本土滨海植物保护。

  (四)建设生态宜居家园

  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构建多元复合的全域城乡公园体系,分类推进城市公园、休闲森林公园和口袋公园建设。加快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实施外环绿道主脉贯通工程。打造“生境+”复合生境系统,引导社区生境花园建设。实施绿地开放共享,公园24小时开放率提高到90%以上,进一步推动单位附属绿色空间开放共享。推进上海辰山国家植物园建设。新建绿道500公里,新增公园500个。

  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等工作,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数智化升级和绿色化转型。优化“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要素配置和空间布局,提升社区居民生活方式、运营管理、楼宇建筑、基础设施等绿色低碳及生物多样性友好水平。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实施噪声污染清单式管理,深入实施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持续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覆盖,开展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降本运行和改造。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重点区域治理。推进化肥农药科学使用,推动秸秆、农膜及农药包装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健康的畜禽水产养殖模式,打造一批生态农场。

  六、加强风险防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完善生态环境风险综合评估、预测预警及智能研判机制。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环境隐患排查与治理攻坚。加强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整合社会化应急力量。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典型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调查和评估,加大居民环境健康风险监测。

  (二)强化核与辐射安全

  健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持续优化核技术利用分类分级管理。强化Ⅰ类放射源、Ⅰ类射线装置应用场所辐射环境实时监控,实现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全覆盖。推进城市放射性废物动态清理。构建市、区和第三方机构协同联动的监测与应急体系。辐射安全与辐射环境优良指数年平均目标值不低于96.1%。

  (三)深化新污染物治理

  加强新污染物源头防控,严格新化学物质环境监督管理和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支持在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风险管控措施。聚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和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对典型新污染物开展精准溯源与系统治理。加强微塑料污染治理,探索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

  (四)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加强进境动植物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严格外来物种引入审批管理。建立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治理后续巩固机制,推进除治后生态修复。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管理,提高环境安全风险的早期预判、识别、评估及应对能力。

  (五)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深入推进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建设气候变化综合观测站网,开展复合型高温、洪涝灾害等气候风险评估。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临港新片区、“五个新城”等气候适应型试点建设。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实施黄浦江挡潮闸等防洪(潮)减灾工程。约1000平方公里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七、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完善体制机制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全面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

  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加强地方生态环境法规体系与生态环境法典的协同衔接。制定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等一批地方标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强化跨部门执法协同联动,完善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机制。全面实行“检查码”制度,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衔接。

  (二)健全市场体系

  强化环境政策供给。落实环境保护税征收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健全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等收费机制。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启动市内风电、光伏等多类型绿电交易,推动电—碳市场衔接,完善排污权核定、储备、定价、交易等制度。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崇明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试点。健全完善多元生态补偿机制。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稳步扩大绿色贷款和转型贷款规模,丰富绿色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绿色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投融资产品。加大对美丽上海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深化碳金融、气候投融资、生物多样性金融等领域创新。持续提升上海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完善绿色项目库。

  (三)加强科技支撑

  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攻关。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减污降碳协同、河口海岸治理等领域,布局一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推动能源、产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和污染防治装备研发。围绕长三角地区和长江流域关键共性问题,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推进环境健康、新污染物管控、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

  推进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推进上海生态环境科技研究与转化平台建设,支持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持续发挥上海国际绿色低碳概念验证中心、上海绿色低碳服务基地等概念验证平台的服务功能,推动科技成果早期价值发现和前端赋能。支持绿色技术交易产品开发,推动低碳技术、工艺、装备等成果转化应用。

  加强生态环境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复合型人才、新兴领域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强化生态修复、新污染物治理、智慧环保等关键领域领军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系统化教育培训、多元化实践锻炼,培养高水平专业化人才队伍。健全生态环境全域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创先争优、人才奖励等激励机制。

  (四)强化数字赋能

  健全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加快产管用全过程数智化转型。推进自动监测网络数智化升级改造,推动卫星遥感、无人机组网等技术应用,提升环境污染智能预报预警能力。加强监测质量管理,监测站点人为干扰自动识别率达到80%以上。

  提升美丽上海数智能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智慧化治理体系,加强数据资源集成共享,整合构建一体化生态环境大数据底座,完善“一库、一屏、一中心”生态大脑。深化人工智能、大模型、区块链等技术在环境监测、环境监管、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领域应用,开发10个生态环境数智化应用场景。生态环境业务数字化率达到90%。

  (五)推进多元共治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共治。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推动评价结果在融资授信、财税调节等领域的应用。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动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扩面提质。鼓励企业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完善公众、媒体等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信访事项办理实现“应办尽办”。丰富品牌化志愿服务活动,全市注册生态环境志愿者达到2万人。

  倡导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深入实施国家绿色消费推进行动,培育绿色低碳消费新风尚。持续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系列活动,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打造一批具有上海特色的生态文化IP和生态文化阵地。

 八、坚持开放合作,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一)打造长三角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

  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实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行动,强化区域臭氧和PM2.5协同应对,加强重点时段大气污染应急联动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深化太浦河等跨界水体协同保护与一体化监管,推进淀山湖等跨界河湖美丽河湖建设。探索建立重点河流总氮协同管控机制。开展区域“无废城市”共建,强化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监管和利用处置信息共享。完善生物多样性共保体系,建设一批生物多样性体验地。

  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纺织等产业链碳足迹管理。推动新能源消纳互济,开展跨省绿电市场化交易。加快建设多式联运基地及运输通道,打造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一张网”,在内河、沿海协同共建电动船舶充换电设施。

  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推进水源地联合保护、监测数据常态化共享、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协作等一批改革授权事项。研究建立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一体化制度创新集成和复制推广。

  (二)加强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和规则制定,主动服务绿色“一带一路”、上海合作组织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加强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合作,搭建绿色低碳技术交流平台。建设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可持续发展中心。

 九、保障措施

  各区、各相关部门要细化落实规划相关目标和任务。强化规划实施的宣传引导,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美丽上海建设的积极性。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要围绕本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在2028年、2030年分别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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