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的通知

2023-05-24 14:39 浏览量:1718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平台,生态工业园区是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之一,生态工业园区为工业碳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

为推进有关工作,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请督促指导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命名和获批开展示范创建的园区按要求提交2022年度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大纲见附件)。请汇总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园区建设评价报告(需加盖园区管理机构公章),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王帅

电话:(010)65645386

邮箱:wang.shua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大纲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代章)

2023年5月11日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大纲

一、主要工作进展

对上年度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开展的主要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重点包括推进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政策机制、能力建设、行动计划、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以及绩效评价意见落实和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二、取得的成效

按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分析各项指标运行情况,并从主要污染物控制、环境质量改善、经济发展水平及质量、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生态工业链网构建与完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环境风险防控以及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总结示范园区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园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当前限制园区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对于未验收园区应根据目前园区与《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要求之间存在的差距,分析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

四、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根据园区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年度园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

五、对照考核表

表内数据需全部填报,选择为考核指标的将考核其达标情况,数据基准年为2022年。


排行

一月 一周
      关注中循协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