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据了解,《若干措施》提高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明确了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对此前已经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消费者应执行的标准进行了说明;同时,不少地方此前已出台了家电以旧换新支持政策,徐兴锋介绍了下一步指导地方做好衔接的工作方向。
他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负责牵头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3月底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部署开展了3类换新,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4月底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和要求。同时,部署各地方加强支持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地方开展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推动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目前,已有24个地方出台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20个地方出台了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文件。相关政策发布后,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全力抓好组织实施,政策效果逐步显现。
汽车方面,为便利消费者申领补贴,会同相关部门专门开发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信息平台,得到消费者广泛响应,成为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典型范例。截至7月25日中午,汽车以旧换新信息平台已收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36.4万份,单日新增已超过1万份。上半年,全国报废汽车回收量277.8万辆,同比增长 27.6%。尤其在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后,汽车报废量迅猛增长。5月份,全国报废汽车回收量同比增长55.6%,6月份同比增长达72.9%,充分体现了消费者对政策的认可和支持。
家电方面,上半年,限额以上家电音像类商品零售额4487亿元,同比增长3.1%,比去年同期加快2.1个百分点。
为了响应社会呼应,更好满足群众需求,这次经国务院批准,又出台了《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汽车报废更新方面,主要有三方面政策调整。
一是补贴标准大幅提高。对按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7000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
二是补贴执行溯及过往。对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也就是4月24日起提交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对已经领取补贴的消费者,补齐差额部分补贴。
三是补贴发放时间压缩。进一步完善汽车以旧换新信息平台功能,会同财政部优化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拨付监管流程,缩短资金发放时间,努力让群众尽快拿到补贴。
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将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开展个人消费者汽车置换更新。
在指导地方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方面,将突出“加力、便利、防风险”这三个关键词。
一是加大力度。对消费者购买2级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5%的补贴,对购买1级能效水效标准产品的,给予产品销售价格20%的补贴。我们将指导各地做好既有政策与本次加力支持政策的衔接。
二是便利换新。一方面,指导地方进一步完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改造提升回收网络,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及时改进工作,持续改善消费者以旧换新体验。同时,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在购新交旧流程方面,由地方根据各自成熟的做法,因地制宜自主实施。
三是防范风险。地方要防范非法翻新、以次充好出售旧家电等行为,要督促家电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严防骗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此外,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做好家电以旧换新的全流程监管。同时防止地方保护,坚持内外资企业和品牌一视同仁,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均可以平等参与家电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