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条例》5月1日起施行,带来这些变化!
2024-04-0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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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水条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20日正式公布,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3月28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节约用水条例》有关情况,一起来关注——当前节水产品制造、节水技术研发、节水工艺改造、节水服务咨询等成为节水产业的主要内容,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推动节水、水处理领域设备更新,重点用水产品以旧换新,持续提升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各领域用水效率。全国城市每年再生水利用量约180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9%。近期,将部署开展重点城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再遴选50个城市重点推进。一是明确节水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二是加强用水管理。编制节水规划,制定用水定额,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对重点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实行计量收费等。三是完善节水措施。包括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发展节水灌溉等;要求工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等。四是强化保障和监督。包括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节水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节水服务产业,支持开展水权交易,实行节水责任制和节水考核评价制度等。二是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当前节水产品制造、节水技术研发、节水工艺改造、节水服务咨询等成为节水产业的主要内容,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节水产业发展对形成节水型社会生活方式、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绿色制造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近期,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围绕培育壮大节水产业规模、促进节水技术创新、加快重点领域节水工程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推动节水产业健康发展。三是持续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我们正在和住建部、水利部一起组织开展重点城市再生水三年行动,以城市为基点,推动再生水利用率逐年提高。四是开展节水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我们将配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鼓励推动节水、水处理领域设备更新,重点用水产品以旧换新,持续提升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各领域用水效率。二是构建标准规范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制定了包括生活用水器具、民用建筑节水、污水再生利用、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绿色建筑等系列标准规范,通过标准规范约束,推动技术创新和设备研发。例如:推广节水型龙头,不仅要减少用水量,又要提升用水的舒适度。三是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升用水效能。通过建设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不断夯实节水型城市建设的社会基础。全国共建成了11批145个国家节水型城市。同时,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提升再生水生产、输配能力,与有关部门在116个城市开展再生水利用相关试点,全国城市每年再生水利用量约180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9%。一是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先后实施东北节水增粮、华北节水压采、西北节水增效、南方节水减排等区域规模化节水灌溉行动,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不断完善灌排工程体系,提升输配水效率。灌溉亩均用水量由2014年402立方米下降到当前的364立方米,降低了9.5个百分点。二是强化农业用水管理。实施农业取用水总量控制,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实现在线计量。落实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国家层面制定发布了14项主要农作物的灌溉用水定额。三是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价格和补贴机制促进农业节水,保障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去年,水利部又启动了21个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创新投融资机制,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管护。四是数字赋能提高用水效率。依托数字孪生灌区建设,有效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指导各地以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二是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先后制定了再生水工程设计规范、再生水利用技术指南,以及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园林绿化、市政杂用、景观用水等标准,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再生水利用标准体系。三是抓好试点示范引领。近期,将部署开展重点城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再遴选50个城市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带动全社会的再生水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