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再生资源总量巨大。根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以下简称“中再生协会”)多年数据跟踪,北京市生活源与工业源再生资源总回收量约为700万吨/年,其中生活源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商业+公共机构来源再生资源)约占60%,约为420万吨,人均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量约为0.56公斤/天。每年混入生活垃圾中或回收渠道不畅的低值可回收物(不含大件家具)约为150万吨,其中混合塑料包装、外卖餐盒、泡沫以及其他低值塑料约为60万吨,废玻璃约为60万吨,废旧纺织品约为20万吨,其他为10万吨。
2020年以来,北京市将加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全社会共同参与”为原则,积极推进“全链条、全品类、可追溯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在全市建设近2000个社区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可回收物交投点)、100多个街道可回收物中转站,15个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以及全市统一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全流程数字化精细化管理系统。
制度先行,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是实现垃圾减量、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2016年,北京市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能划转至城市管理委员会,从而为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项工作的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实现了由北京市城管委统一管理的“两网融合”模式。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后,北京市城管委于2021年连续发布了多个文件,明确提出“落实用地保障、保障车辆运行、培育龙头企业、开展规范整治”等措施,要求各区政府作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鼓励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培育市场龙头企业开展全链条运营。对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的建设标准、设施设备、安全、环保、日常管理做出详细要求,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提供了依据。
统筹“两网”,构建全品类、全链条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北京市经过多方努力,在统筹再生资源和环卫清运两个网络的管理上,形成了从源头交投站点、中转站到分拣中心体系建设的完整链条。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驿站设置中要求必须具备可回收物交投功能;在街道设置的可回收物中转站必须承担区域内低值可回收物的暂存和减容功能;在末端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中,要求各区政府规划建设永久性符合商务部行业标准《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的分拣中心,并要求分拣中心的运营企业必须在前端自建或者合作建设全品类回收体系。同时北京市要求分类驿站、中转站可回收物应交售给本区规范的分拣中心,实现可回收物“分得开、运得快、出得去”的目标。为了掌握可回收物的回收去向和回收数量,北京市城管委开发了“可回收物全流程管理系统”,要求备案的分类驿站、中转站、分拣中心必须将每日回收数据接入管理系统,实现运行情况的实时统计追踪。
抓住体系建设的痛点堵点,积极为企业提供用地、路权保障。北京市是全国唯一出台文件将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城市,也是较早明确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用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的城市。北京市现有中转站90%以上为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用地,北京市首个永久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由怀柔区环卫部门为主体投资建设,用地性质为环卫设施用地,采取了政府划拨方式,并列入了2023年北京市重点工程计划。北京市对在城管委备案过的企业运输车辆规定,只要符合新能源车辆要求,就可以在白天时段进入五环以内开展运营。北京已经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行业的一部分,给予用地和运营保障,既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也适应城市管理要求。
鼓励多种回收模式,做到应收尽收。对于符合相关布局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不予禁限,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开展全链条运营,开展包括上门回收、线上回收、旧货交易、智能回收柜、两桶一袋等多种方式回收。北京的管理接地气,对原来存在的社区回收岗亭和回收人员,实行柔性规范管理,没有进行“一刀切”清理,而是创造了售卖场景,有烟火气。同时,北京市在管理上要求回收户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着装、统一衡器、统一服务、统一编号”六统一,并将回收目录公开、回收价格公开、投诉电话公开。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回收运营管理。为了与首都整体精神面貌相适应,管理部门要求前端回收经营者将各类可回收物分类存放、码放整齐,做到“日收日清,人走场净”;每月开展对各区驿站、中转站、分拣中心的经营情况进行抽查考核,针对中转站、分拣中心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关键管理环节建立了定期的、由第三方专门机构进行的督查复核机制。同时,加大有关工作的培训力度,确保回收体系的关键环节不出问题。
补短板、强弱项,牵住垃圾减量“牛鼻子”。低值可回收物、废弃大件家具、装修垃圾的回收利用等一直是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北京市目前正在积极探讨低值可回收物的管理机制,摸清低值可回收物的产业链条、成本构成、价值变化规律以及与再生资源的转化关系,制定科学有效的低值可回收物管理办法,促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针对废弃大件家具出台了专门的管理办法,规定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单位物业要做好前端的分类及在社区建立规范临时堆存场地,鼓励由区内可回收物骨干企业承担大件垃圾的收运和拆解处置业务。在运营机制上,针对装修垃圾取消“按户”或“按面积”的不合理收费情况,明确“按车”“按袋”的收费标准。在资源化利用方面,首座装修垃圾专用资源化处置生产线已经在高安屯循环经济产业园投入运营。
通过以上措施,北京市正在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方面探索出一条具有与新型现代化超大规模城市管理特点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作者介绍:潘永刚系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唐艳菊系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