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区“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全面部署安排我区“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通知明确了改造时限。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显著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
通知还提出了改造路径。园区主要围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推动节能降碳、推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加强污染集中治理等5个方面进行循环化改造。
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本地区“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负推动落实责任,各园区管委会(或相应管理单位)是循环化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园区内有关企业负责实施本企业的循环化改造项目。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工信厅督促各地根据园区特点和实际情况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加快推进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