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减少水环境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日前,广东出台印发《广东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35年,广东省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广东省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中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适度超前,水环境敏感地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地级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基本全覆盖;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
《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一是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构建“城市用水—排水—再生处理—水系生态补水—城市用水”的城市水循环系统,推动再生水作为缺水地区的“第二水源”。二是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推动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实施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三是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低成本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设施设备和模式。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工程。一是实施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因地制宜规划布局缺水城市新建城区的再生水管网,有序开展相关建设。积极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广“泥水共治”。二是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加快建设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在广州、深圳、东莞等缺水型城市优先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等污水资源化利用相关试点示范,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三是实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缺水地区、水环境敏感地区将市政再生水作为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严控新水取用量。推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持续推动省工业废固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纳入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