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


文件号:发改环资[2014]844 号 颁发部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 颁布时间:2014-05-06 浏览量:10354

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 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 

发改环资[2014]84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工信委(经信委)、财政厅(局)、环保厅(局)、住房建设厅(委、局)、能源局、物价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 号)的要求,加快我国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提高我国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近日就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提出工作意见。


附件: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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