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文件号:工信部联节〔2010〕165号 颁发部委: 工业信息化部、财政部、科学技术部 颁布时间:2010-04-08 浏览量:5967

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的要求,经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科技部决定在工业领域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以下简称“两型”企业)创建工作。


 “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在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物产生量大的重点行业,选择一批有代表性、基础较好、产品结构合理、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综合利用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开展“两型”企业创建试点工作,以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和提高产出效率为目标,通过2-3年努力,成为行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先进典型。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考虑在全国工业领域广泛开展“两型”企业创建活动,引导工业行业和大多数企业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之路,加快转变工业发展方式,真正实现科学发展。


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标,我们研究制定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创建工作。

为加快推进“两型”企业创建试点工作,请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科技部门,按照工作方案附件要求,组织研究提出试点企业推荐名单,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分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财政部(企业司)、科技部(社会发展司)。

 

附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方案

  

                 工业信息化部 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 

                    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推动工业企业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之路,加快工业发展方式转变,拟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以下简称“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的必要性

(一)创建“两型”企业是加快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获得了巨大发展,规模迅速扩大,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但总体上看,工业发展方式仍然以粗放型、外延式为主,主要依靠投资和物质资源消耗拉动,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重、产出效率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和产能过剩等矛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面对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压力,加快转变工业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是实现工业持续发展的紧迫要求。培育一批“两型”企业,树立行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对于引导工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整体素质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两型”企业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战略决策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战略决策,是我国工业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任务。工业企业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载体。创建“两型”企业,探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内涵式工业发展实践经验,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是落实新型工业化战略的重要抓手。

(三)创建“两型”企业是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措施。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调结构作为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历史经验也表明,经济危机发生时往往是催生新技术、加快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通过创建“两型”企业,对加快企业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升级,培育新的竞争优势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增强企业后金融危机时期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创建“两型”企业是建设“两型”社会的实际行动。建设“两型”社会是党中央面向新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工业是耗费能源资源、产生环境污染的主要产业,创建“两型”企业是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工业领域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举措。

二、开展“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和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在重点行业开展“两型”企业试点,树立起一批先进典范,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大力推进“两型”企业建设工作,引导工业行业和大多数企业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加快转变工业发展方式,真正实现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试点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两型”企业创建工作拟先通过2-3年试点,摸索和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再全面推进。

2. 坚持企业探索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两型”企业创建工作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积极性和创造力,积极探索“两型”企业创建的途径和手段;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引导,逐步研究完善“两型”企业创建的激励机制,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3. 坚持重点突破与区域平衡相结合。开展“两型”企业创建试点,要突出重点,选择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排放重的行业作为优先领域先行开展试点。在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时,充分考虑地域平衡,引导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三)主要目标

2012年前,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企业,经过2-3年试点,每个行业建立3-5家示范企业;形成试点行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和基本思路;研究确定不同行业“两型”企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试点企业通过2-3年的努力,形成“两型”示范企业,在产品结构、产出效率、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企业资源产出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单位产品能源、水、原材料消耗显著降低,远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废物循环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固体废物基本上实现综合利用,废水力争实现循环利用和“零”排放,废气、余热余压等充分合理利用;污染排放量大幅度降低,“三废”排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两型”企业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试点范围

拟将钢铁、石化、有色金属、汽车、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建材等九个行业作为开展“两型”企业试点行业。在各个行业中择优选择确定若干家企业作为“两型”企业创建试点企业。

(二)组织推荐

试点企业采取自愿申报和重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地方、行业协会进行推荐(中央企业可直报);请各地区、行业协会重点推荐2-3个企业(申报试点的企业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见附件)。

(三)审核确定

在地方、行业协会推荐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科技部组织专家按行业对推荐企业进行评议后,提出推选意见,适当考虑地域、行业平衡等因素,再进行研究确定。

(四)创建要求

1. 编制工作方案。试点企业应当组织编制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地方工业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上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联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论证。工作方案要明确“两型”企业建设的标志性目标,明确产品结构调整、企业发展以及能源、水、原材料节约,清洁生产、“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等各方面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2. 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方案审查通过后,试点企业要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积极部署落实和组织实施“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组建“两型”企业建设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力争通过2-3年的工作,达到“两型”示范企业基本要求。

3. 加强管理。试点企业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建立资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完善资源环境统计和核算制度,健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等管理体系,强化管理岗位和人员建设。

(五)组织验收

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达到“两型”示范典型要求的企业,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提出验收申请。

四、政策措施及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财政、科技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总结和督查制度,对试点工作实施阶段性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对试点工作的支撑作用。成立试点工作专家组,充分发挥中国工程院、科学院等有关院士、专家作用,协助开展试点企业的评审、推荐、评估和审核验收等工作,研究制定“两型”企业评价体系,深入分析研究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设性意见。

(三)加强现有政策对试点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对“两型”企业创建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等给予优先支持;在国家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进出口配额、政府采购等具体政策时,对“两型”企业及其产品予以优先考虑。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经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两型”企业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予以扶持;对试点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抓紧研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鼓励扶持政策。

(四)对试点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达到“两型”示范典型要求的试点企业经组织验收后,授予“两型”示范称号。对试点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对试点先进经验及时进行系统总结、评估和组织推广。

(五)加强“两型”示范企业的动态监管。对“两型”示范企业定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享受“两型”企业称号和相关政策优惠。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两型”企业称号和政策优惠。

附件一:

试点申报企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 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

三、 具有较完善的能源资源、环境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四、 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措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要求;

五、 主要产品能源资源消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指标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

六、 污染物排放全部达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厂区绿化率达到35%以上,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七、 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销售利润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节能环保投入能力。

八、 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技术创新体系完善。 

附件二: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试点企业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1. 企业名称、性质、所在地、人员构成等;

2. 主要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产量、销售情况等;

3. 近三年资产财务状况:生产设备及其他负债详细情况,单位产品成本构成情况、现金流量,资产负债详细情况,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

4. 在国际、国内同行业所处地位。

(二)企业的技术水平及研发能力

1. 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2. 企业研发能力及成果;

3. 主营业务采用的核心工艺技术及水平;

4. 在国际、国内同行业所处地位。

(三)近三年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1. 主要原材料、燃料、水等能源资源消耗;

2. 单位产品能源资源消耗;

3. 在国际、国内同行业所处地位。

(四)近三年废弃物排放及综合利用情况

1. “三废”产生、处置和排放情况、排放达标情况;

2. 在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综合利用方面开展的工作及成效;

3. 在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综合利用等方面的项目及投入情况; 

4. 废弃物排放及综合利用水平在国际、国内同行业所处地位。

(五)企业管理能力

1. 在节能环保方面的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 制定和出台的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综合利用等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3. 产品成本、投融资、现金流量等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二、“两型”企业创建工作思路、目标、计划及措施

(一)“两型”企业创建工作思路、拟达到的目标

(二)“两型”企业创建工作计划安排、拟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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